宋文君,女,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一级公证员,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副主任。多次被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公证员、先进工作者,省、市级公证质量标兵,2013年被授予“山东省优秀公证员”称号并记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妇联授予“巾帼卫士楷模”称号。
宋文君同志在公证业务一线工作近三十年,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正义原则,勤奋努力,态度严谨,无私奉献,勇于创新,每年办理的公证件数达3000多件,并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在《中国公证》等威权杂志发表了《一宗生存公证案例引发的思考》等多篇论文。作为全市最年轻的一级公证员,被推荐为烟台市公证专业评委员会评委和市妇联成立的女知识分子联谊会法律组成员。主要擅长涉外公证及涉台港澳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