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
2015-11-03 10:50:33

办理监护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即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的婚姻证明;


(三)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如父母离婚,应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出具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及有关子女抚养权的证明;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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